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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制造矛盾、处理矛盾”究竟是不是书法技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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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都晓得,状如算子不是书法或者书法艺术,为了字体的生动和书法的艺术性,书者往往会通过一定的技术处理达到目的。这种技术处理总结起来讲就是“制造矛盾并处理矛盾”,这种提法无论是业内还是爱好者都奉若圭臬。所谓“制造矛盾”就是通过大小、欹正、方圆、真假、浓淡等的人为变化产生“对立”的艺术氛围,再通过处理这些问题,从而达到变化统一的艺术效果,正所谓“违而不犯、和而不同”。

但,这种“制造”是书法艺术的初心吗?我总觉得这种提法不妥。先亮明我的观点:愚以为“制造”一词不可用,可说成“出现矛盾、处理矛盾”为妥。理由如下:

1.“制造”含有人为故意的意思,这不符合“书道”的本质。书法思想源出于道家的思想,而道家指出,道法自然,道不法人为的创造。故意制造矛盾显然不是“道”要宗法的对象;

2.古人的书法“不激不厉,风规自远”,盖“道法自然”的具体体现。书圣的字,神出鬼没、险绝有加,但仍然呈现出风规自远的面貌或许对我们有严重启示;

3.矛盾不需要人为制造,天生就有,因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,学过哲学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。既然矛盾天生就有,为什么还要人为制造矛盾呢?岂不是雪上加霜?

4.你写的书法之所以状如算子,没有矛盾,没有艺术效果,缘由就一个,你的书写没有“法自然”,而“非自然”写字,恰恰抹杀掉了本来就该有的矛盾。通俗的说,许多人只具备顺手抹杀掉矛盾的能力,而不具备让本来就该有的矛盾自然出现的能力。所以,还得脱裤子放屁,再人为制造点矛盾,真是舍本逐末呀。

5.右军的字为何无一字雷同?皆因其“法自然”,与他字因势赋形,矛盾自然就出现了,当出现了自然的矛盾再加以处理,也就风规自远了;

6.以生活为例,哪有没有问题专门制造问题再去处理来过日子的?在权谋领域会有这样的做法,但这样的做法、这样的人能有风规自远的风骨吗?只能是阴险狡诈的感觉。

7.总结。书法不需要“制造矛盾”,而应“法自然”书写,让矛盾顺其自然出现,然后再加以处理。凡人为制造矛盾再加以处理的书法作品,处理不好的就成了怪书、丑书,处理好了的,也只是视觉尚可的美术作品。离着书道的本质和初心相去甚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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